全球金融金融公司(GCFFC)表示:“受益所有权数据必须结构化、集中化且易于访问。”
根据全球金融犯罪执法协调委员会(GCFFC)发布的文件,数据必须结构化、集中收集、可互操作,并且所有打击金融犯罪的实体都必须能够访问这些数据。
全球打击金融犯罪联盟 (GCFFC) 发表了一篇论文,建议各司法管辖区填补阻碍获取高度可用和高质量受益所有权 (BO) 数据的空白。
根据该文件,受益所有权数据必须结构化、集中化,供所有打击金融犯罪的实体访问,并且具有互操作性。
受益所有权数据必须经过相关机构的核实,并且必须高度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所有权归属。依赖未经核实的信息的系统并非切实可行的选择。
“利用匿名法人实体(通过空壳公司、信托或其他法律结构)来隐藏犯罪所得及其所有者的做法,已有大量文献记载。”
该论文指出,必须在法律上对控股股东进行明确而有力的定义。此外,在披露所有权和控制权时,必须采用足够低的门槛。 “然而,迄今为止的国际标准还不足以生成对所有执法机构、相关实体和其他打击金融犯罪的机构都有用且易于获取的数据。”
受益所有权数据应结构化且可互操作,汇总在中央登记册中,并供所有打击金融犯罪的参与者访问。https://t.co/DlICrL5l9L
— 亚洲监管 (@RegulationAsia) 2021 年 8 月 26 日
该报告进一步指出,受益所有权数据必须经过相关实体的核实,且数据必须高度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所有权归属。报告强调,依赖未经核实的信息的系统并非切实可行的选择。
报告还强调了受益所有权披露的重要性,即全面涵盖相关类型的法人和自然人,并提供足够的细节,以便用户能够利用和理解数据。
报道称, “应收集足够的信息,以便能够明确识别个人、实体和安排,并使用清晰的个人、公司和信托标识符。如果受益所有人通过多个法律实体间接持有,则应公布足够的信息,以了解完整的股权链。”
您可以查阅论文了解更多详情。 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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