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因反洗钱违规对四家银行处以5.7万美元罚款
香港金融监管机构对四家银行处以总计 5.7 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这些银行未能履行尽职调查和其他反洗钱措施。
上周五,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对四家银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和瑞银集团的香港分行处以罚款。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而被罚款的总额为44.2万港元(5.67万美元)。
根据 路透社香港金融管理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些罚款的原因是尽职调查措施不足,对客户交易的监控以及对银行业务活动的持续审查措施不足。
这四家银行均被处以巨额反洗钱罚款。据报道,中国工商银行被罚款20.7万港元,瑞银香港被罚款9万港元。同样,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被罚款8.5万港元。中国信托银行香港分行被罚款相当于6万美元。
据香港金融管理局执行董事(执法及反洗钱)朱嘉敏表示, “银行应参考这些案例,审查数据质量和相应的交易监控系统有效性。”
“这四起案例中发现的缺陷发生在……行业认知和经验尚不成熟的时期,而自那时以来,包括相关银行在内的整个行业都取得了显著进步。”
尽管瑞士联合银行(UBS)香港分行拒绝置评,但工银亚洲、中国信托银行和建银亚洲分行除正常营业时间外,均无法提供任何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