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的电子交易法将于2024年7月生效。
越南国会通过了新的电子交易法,取代了之前的第 51/2005/QH11 号法律,该法律共 7 章 54 条,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
修订后的电子交易法(“新ET法”该法案于2023年6月23日经国民议会通过,取代了现行法案。 ET 法律第 1 号 51/2005/QH11。与越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境内外公司都将直接受到新《电子交易法》7章54条的影响。 ET 法 2005 新ET法颁布后,将被取代。
这项修订后的法律大幅扩大了2005年《电子交易法》的适用范围。该法明确规定某些证书不在其适用范围内,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交换证及类似文件。与之前的《电子交易法》不同,新的《电子交易法》仅适用于…… 电子交易 这些法律依据其实质、条件和形式进行规定。
与旧版ET法相比,新版ET法仅引入了少数几项变更。 ET 法 2005. “数字签名”这些电子签名类型仍然被称为 “非对称密钥签名”。 电子签名的使用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可以将其分为三类: “专用电子签名” (针对组织开展的专门活动) “公共数字签名” (公共证书保障公共活动), “专用于官方用途的数字签名” (国家数字签名)。
此外,新法还修订、完善或新增了诸如以下术语的定义: “信任服务”、“时间戳”、“电子合同”、“数字数据”、“主数据”、“电子环境”、“电子证书” 和 “数字签名认证服务。”
对外国电子签名证书和外国电子签名的要求已发生变化。外国电子签名证书服务提供商必须提供境外电子签名证书(以及其他要求)。这些服务提供商获得认可的一项要求是在越南设有办事处。2005 年《电子技术法》中尚未明确此项认可是否等同于许可证。资格认定流程将由信息与通信部 (MIC) 制定。
此外,电子合同需要双方就某些要素达成一致,其执行和履行除其他事项外,还必须符合2005年《电子合同法》的规定。为确保此类电子合同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可以约定相关条件、验证措施和技术要求。即使某些行业对电子合同有额外的法律要求,新的《电子合同法》也不太可能限制电子合同的执行。新的《电子合同法》还规定设立国家电子合同认证管理机构。
在新版《电子技术法》中,数字平台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定义有三种新方式,如下:
服务于电子交易的信息系统: 一个专为电子交易而设计的信息系统。
服务于电子交易的数字平台: 实现电子交易的信息系统。
服务于电子交易的中介数字平台: 由独立于所有相关方的第三方拥有和运营的电子交易平台。
此外,根据新的《电子交易法》,信息系统管理者负责电子交易以及超大型中介数字平台。信息将依法通过电子方式提供给主管机构,用于国家管理。根据新的《电子交易法》,数字中介机构必须公布参数/标准,以规范大型数字平台上向用户展示推荐内容和广告的方式,并确保用户能够在不影响系统基本技术功能的情况下卸载预装应用程序,从而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新《电子交易法》允许的电子交易类型包括:国家机关内部的电子交易、机关之间的电子交易以及机关、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电子交易。该法概述了多项重要原则,包括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开放数据。例如,主管国家机关必须分发开放数据,供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使用、再利用和共享。
尽管新的《电子交易法》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但其条款似乎难以执行。企业需要政府提供具体指导,以制定有效的合规计划。政府计划在明年年中发布新《电子交易法》的指导/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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